- 资本论Zotero
-
🗒️我的笔记
-
第一篇 商品和货币
collapsed:: true-
第一章 商品
collapsed:: true
collapsed:: true
-
1.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 马克思巧妙的通过“价值”这一“对象性”的对象作为第三者,将商品和劳动联系起来,这两者的对象性,在相对价值形式里,完美的体现。
而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
因此,马克思始终在强调人类劳动行为的社会性和必然性,强调商品价值的社会性,商品的二重性必然联系着劳动的二重性,因为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这两者的对象性通过相对价值形式这种形式,对立统一了起来。
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商品的价值量只与劳动时间有关。
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 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 因此,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变
- 使用价值
- “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么,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由此可见,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英担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英担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
- “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或者像老巴尔本说的:“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9)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么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体的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 价值
-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 “我们已经看到,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
- “可见,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化在里面。那么,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
- “但是,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例如,在英国使用蒸汽织布机[56]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
- “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10)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11)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
- “因此,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变。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
- “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地变动,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地变动。”
- “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不是以劳动为中介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虽然是使用价值,但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而且不只是简单地为别人。中世纪农民为封建主生产作为代役租的粮食,为神父生产作为什一税的粮食。但不管是作为代役租的粮食,还是作为什一税的粮食,都并不因为是为别人生产的,就成为商品。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
- “最后,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
- 使用价值
-
2.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 抽象的一般劳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就是价值,也就是商品价值,劳动品的使用价值被剔除,抽象成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劳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这只是耗费人类劳动力的两种不同的形式
劳动的质区分着商品的使用价值,劳动的量等比例着商品的价值量或价值。
因此,正如在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中,它们的使用价值的差别被抽去一样,在表现为这些价值的劳动中,劳动的有用形式即缝和织的区别也被抽去了。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是有一定目的的生产活动同布和纱的结合,而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同样,这些价值所包含的劳动之所以算作劳动,并不是因为它们同布和纱发生了生产上的关系,而只是因为它们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正是由于缝和织具有不同的质,它们才是形成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的要素;而只是由于它们的特殊的质被抽去,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质,即人类劳动的质,它们才是上衣价值和麻布价值的实体
因此,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进一步的质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既然商品的价值量只是表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那么,在一定的比例上,各种商品应该总是等量的价值
此时,马克思通过区分劳动的量和劳动的质,把劳动的对象性:价值和商品完美的联系起来。并表明,商品的价值来源于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量,不同质的劳动往下,无法再往下同质,因而抽象为一般的无差别人类劳动。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
- 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后来表明,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也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
- 有用劳动 “我们就拿两种商品如1件上衣和10码麻布来说。假定前者的价值比后者的价值大一倍。所以,如果10码麻布=W,那么1件上衣=2W。上衣是满足一种特殊需要的使用价值。要生产上衣,就需要进行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从这个观点来看,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
- 劳动的质
- “上衣和麻布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同样,决定它们存在的劳动即缝和织,也是不同质的。如果这些物不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从而不是不同质的有用劳动的产品,它们就根本不能作为商品来互相对立。上衣不会与上衣交换,一种使用价值不会与同种的使用价值交换。”
- “可见,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或有用劳动。各种使用价值如果不包含不同质的有用劳动,就不能作为商品互相对立。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的社会里,也就是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作为独立生产者的私事而各自独立进行的各种有用劳动的这种质的区别,发展成一个多支的体系,发展成社会分工。”
- 劳动的自然必然性 “但是,上衣、麻布以及任何一种不是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总是必须通过某种专门的、使特殊的自然物质适合于特殊的人类需要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创造出来。因此,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
- 物质基质 “上衣、麻布等等使用价值,简言之,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如果把上衣、麻布等等包含的各种不同的有用劳动的总和除外,总还剩有一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式。(15)不仅如此,他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本身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惟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15)“宇宙的一切现象,不论是由人手创造的,还是由自然的一般规律引起的,都不是真正的新创造,而只是物质的形态变化。结合和分离是人的智慧在分析再生产的观念时一再发现的惟一要素;价值〈指使用价值,尽管韦里在这里同重农学派论战时自己也不清楚说的是哪一种价值〉和财富的再生产,如土地、空气和水在田地上变成小麦,或者昆虫的分泌物经过人的手变成丝绸,或者一些金属片被装配成钟表,也是这样。”(彼得罗·韦里《政治经济学研究》1771年初版,载于库斯托第编《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现代部分》第15卷第21、22页)”
- “我们要记住的是,假如1件上衣的价值比10码麻布的价值大一倍,那么,20码麻布就与1件上衣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作为价值,上衣和麻布是有相同实体的物,是同种劳动的客观表现。但缝和织是不同质的劳动。”
- “因此,这两种不同的劳动方式只是同一个人的劳动的变化,还不是不同的人的专门固定职能,正如我们的裁缝今天缝上衣和明天缝裤子只是同一的个人劳动的变化一样。”
- 劳动的量
- “其次,一看就知道,在我们资本主义社会里,随着劳动需求方向的改变,总有一定部分的人类劳动时而采取缝的形式,时而采取织的形式。劳动形式发生这种变换时不可能没有摩擦,但这种变换是必定要发生的。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劳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这只是耗费人类劳动力的两种不同的形式。当然,人类劳动力本身必须已有或多或少的发展,才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耗费。”
- “但是,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
- “人类劳动在这里也是这样。它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有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简单平均劳动本身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一定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17)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
- “因此,正如在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中,它们的使用价值的差别被抽去一样,在表现为这些价值的劳动中,劳动的有用形式即缝和织的区别也被抽去了。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是有一定目的的生产活动同布和纱的结合,而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同样,这些价值所包含的劳动之所以算作劳动,并不是因为它们同布和纱发生了生产上的关系,而只是因为它们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正是由于缝和织具有不同的质,它们才是形成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的要素;而只是由于它们的特殊的质被抽去,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质,即人类劳动的质,它们才是上衣价值和麻布价值的实体。”
- “因此,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进一步的质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既然商品的价值量只是表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那么,在一定的比例上,各种商品应该总是等量的价值。”
- 劳动的二重性
- “更多的使用价值本身就是更多的物质财富,两件上衣比一件上衣多。两件上衣可以两个人穿,一件上衣只能一个人穿,依此类推。然而随着物质财富的量的增长,它的价值量可能同时下降。这种对立的运动来源于劳动的二重性。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因此,有用劳动成为较富或较贫的产品源泉与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相反地,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
- “既然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能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因此,那种能提高劳动成效从而增加劳动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量的生产力变化,如果会缩减生产这个使用价值量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的总和,就会减少这个增大了的总量的价值量。反之亦然。
-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18)” “(18) 第2版注:为了证明“只有劳动才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够用来估计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的和现实的惟一尺度”,亚·斯密写道:“等量的劳动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对工人本身都必定具有同样的价值。在工人的健康、精力和活动正常的情况下,在他所能具有的平均熟练程度的情况下,他总是要牺牲同样多的安宁、自由和幸福”(《国富论》第1卷第5章)。一方面,亚·斯密在这里(不是在每一处)把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同商品价值决定于劳动的价值混为一谈,因而他力图证明,等量的劳动总是具有同样的价值。另一方面,他感觉到,劳动就它表现为商品的价值而论,只是劳动力的耗费,但他把这种耗费又仅仅理解为牺牲安宁、自由和幸福,而不是把它也看作正常的生命活动。诚然,他看到的是现代雇佣工人。——注(9)提到的亚·斯密的那位匿名的前辈的说法要恰当得多。他说:“某人制造这种必需品用了一个星期……而拿另一种物与他进行交换的人要确切地估计出什么是真正的等值物,最好计算出什么东西会花费自己同样多的labour[劳动]和时间。这实际上就是说: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在一物上用去的劳动,同另一个人在同样的时间内在另一物上用去的劳动相交换。”(《对货币利息,特别是公债利息的一些看法》第39页)——〔第4版注:英语有一个优点,它有两个不同的词来表达劳动的这两个不同的方面。创造使用价值的并且在质上得到规定的劳动叫作work,以与labour相对;创造价值的并且只在量上被计算的劳动叫作labour,以与work相对。见英译本第14页脚注。——弗·恩·〕
-
3.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 重头戏来了,马克思提出了一个概念:商品价值的对象性,并指出,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又再强调价值的社会性。 通过对象性这一概念,马克思将价值表现等式两极的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联系了起来,它们并不是直接相等,而是在特定的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通过对象性联系起来。 马克思试图明确一个新的量来统一等式的两边。 并指出亚里士多德很早就提过这个等量关系,但没有明确的指出等量关系的关键在哪里。 更绝的是,通过价值形式,我们不仅能看到商品的价值形式,还能看到商品的价值,在这里,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即价值形式或价值表现。
如果我们说,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那么,我们的分析就是把商品化为价值抽象,但是并没有使它们具有与它们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在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情形就不是这样。在这里,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来。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马克思通过纯逻辑的推导,从简单的、个别的价值形式,到扩大的价值形式,到一般的价值形式,最终过度到货币形式,完美的说明了为什么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又为何它可以来作为衡量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价值的媒介。 它们在质上等同,在量上可比较,完美。 从商品的二重性出发,再到劳动的二重性,通过劳动的质和量,将劳动和商品联系在一起,又通过商品的价值对象性到价值形式,将不同商品的价值联系在一起,最后到货币的论证,环环相扣。
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对象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要使麻布的价值表现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就必须使它表现为一种“对象性”,这种对象性与麻布本身的物体不同,同时又是麻布与其他商品所共有的。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
通过价值关系,商品B的自然形式成了商品A的价值形式,或者说,商品B的物体成了反映商品A的价值的镜子。商品A同作为价值体,作为人类劳动的化身的商品B发生关系,就使B的使用价值成为表现A自己的价值的材料。在商品B的使用价值上这样表现出来的商品A的价值,具有相对价值形式
两个商品之间的价值关系,一个商品为另一个商品的相对价值形式,另一个商品为这个商品的等价形式,这就是上面所说的对象化的形式.它的价值映射在另一个商品上,因此叫做对象化。这就好像f(x)=A,g(x)=B,A=m(x)B。在这种价值关系当中,作为等价物的那个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成了另一个商品的价值形式,作为另一个商品的价值体现。这个使用价值被对象化,被对象化为价值体现,是一面镜子。
麻布就这样取得了与它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它的价值存在通过它和上衣相等表现出来,正像基督徒的羊性通过他和上帝的羔羊[63]相等表现出来一样
这样,对象化在商品价值中的劳动,不仅消极地表现为被抽去了实在劳动的一切具体形式和有用属性的劳动。它自身的积极的性质也清楚地表现出来了。 马克思让商品价值、货币和劳动在逻辑上,完美的联系在了一起。 这种深刻的洞察力,太牛逼了。 并且,因为劳动的社会性和自然性,关于价值,从事物发展的根本性质出发,马克思找到了其中最关键的联系,并让这一切回归到了社会性这个主题上。 下一步就是交换 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劳动产品的价值性质,只是通过劳动产品表现为价值量才确定下来。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个商品的价值,是通过与另个一个商品的价值关系得以体现,
实际上,劳动产品的价值性质,只是通过劳动产品表现为价值量才确定下来。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动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
可见,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
可是,劳动产品一旦采取商品形式就具有的谜一般的性质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是从这种形式本身来的。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最后,生产者的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
然而个别的价值形式会自行过渡到更完全的形式。通过个别的价值形式,商品A的价值固然只是表现在一个别种商品上,但是这后一个商品不论是哪一种,是上衣、铁或小麦等等,都完全一样。随着同一商品和这种或那种不同的商品发生价值关系,也就产生它的种种不同的简单价值表现。(29)它可能有的价值表现的数目,只受与它不同的商品种类的数目的限制。这样,商品的个别的价值表现就转化为一个可以不断延长的、不同的简单价值表现的系列
现在,一切商品,在与麻布等同的形式上,不仅表现为在质上等同,表现为价”“价值一般,而且同时也表现为在量上可以比较的价值量。由于它们都通过同一个材料,通过麻布来反映自己的价值量,这些价值量也就互相反映
商品世界的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使被排挤出商品世界的等价物商品即麻布,获得了一般等价物的性质。麻布自身的自然形式是这个世界的共同的价值形态,因此,麻布能够与其他一切商品直接交换。它的物体形式是当作一切人类劳动的可以看得见的化身,一般的社会的蛹化。同时,织,这种生产麻布的私人劳动,也就处于一般社会形式,处于与其他一切劳动等同的形式。构成一般价值形式的无数等式,使实现在麻布中的劳动,依次等于包含在其他商品中的每一种劳动,从而使织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一般表现形式。这样,对象化在商品价值中的劳动,不仅消极地表现为被抽去了实在劳动的一切具体形式和有用属性的劳动。它自身的积极的性质也清楚地表现出来了。这就是把一切”“实在劳动化为它们共有的人类劳动的性质,化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把劳动产品表现为只是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物的一般价值形式,通过自身的结构表明,它是商品世界的社会表现。因此,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劳动的一般的人类的性质形成劳动的独特的社会的性质。
- “商品是以铁、麻布、小麦等等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形式出现的。这是它们的日常的自然形式。但它们所以是商品,只因为它们是二重物,既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因此,它们表现为商品或具有商品的形式,只是由于它们具有二重的形式,即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
- 商品的价值对象性(马克思再一次强调商品价值的社会性,这次通过劳动的对象性联系起来的,而劳动在马克思看来,脱离不了社会属性。) “商品的价值对象性不同于快嘴桂嫂,你不知道对它怎么办。同商品体的可感觉的粗糙的对象性正好相反,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因此,每一个商品不管你怎样颠来倒去,它作为价值物总是不可捉摸的。但是如果我们记得,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言而喻,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19)现在我们必须回到价值的这种表现形式。”
- “显然,最简单的价值关系就是一个商品同另一个不同种的商品(不管是哪一种商品都一样)的价值关系。因此,两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为一个商品提供了最简单的价值表现。”
- A.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 x量商品A=y量商品B,或x量商品A值y量商品B。(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码麻布值1件上衣。)
- (1)价值表现的两极: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
- 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的价值形式中。因此,分析这个形式确实困难。两个不同种的商品A和B,如我们例子中的麻布和上衣,在这里显然起着两种不同的作用。麻布通过上衣表现自己的价值,上衣则成为这种价值表现的材料。前一个商品起主动作用,后一个商品起被动作用。前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为相对价值,或者说,处于相对价值形式。后一个商品起等价物的作用,或者说,处于等价形式。”
-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同时又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两端即两极;这两种形式总是分配在通过价值表现互相发生关系的不同的商品上。例如我不能用麻布来表现麻布的价值。20码麻布=20码麻布,这不是价值表现。相反,这个等式只是说,20码麻布无非是20码麻布,是一定量的使用物品麻布。因此,麻布的价值只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即通过另一个商品表现出来。因此,麻布的相对价值形式要求有另一个与麻布相对立的商品处于等价形式。另一方面,这另一个充当等价物的商品不能同时处于相对价值形式。它不表现自己的价值。它只是为另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提供材料。”
- “诚然,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码麻布值1件上衣,这种表现也包含着相反的关系:1件上衣=20码麻布,或1件上衣值20码麻布。但是,要相对地表现上衣的价值,我就必须把等式倒过来,而一旦我这样做,成为等价物的就是麻布,而不是上衣了。可见,同一个商品在同一个价值表现中,不能同时具有两种形式。不仅如此,这两种形式是作为两极互相排斥的。”
- “一个商品究竟是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还是处于与之对立的等价形式,完全取决于它当时在价值表现中所处的地位,就是说,取决于它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还是表现价值的商品。”
- (2)相对价值形式
- 要发现一个商品的简单价值表现怎样隐藏在两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首先必须完全撇开这个价值关系的量的方面来考察这个关系。人们通常的做法正好相反,他们在价值关系中只看到两种商品的一定量彼此相等的比例。他们忽略了,不同物的量只有化为同一单位后,才能在量上互相比较。不同物的量只有作为同一单位的表现,才是同名称的,因而是可通约的。(20)不论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件上衣,或=x件上衣,也就是说,不论一定量的麻布值多少件上衣,每一个这样的比例总是包含这样的意思:麻布和上衣作为价值量是同一单位的表现,是同一性质的物。麻布=上衣是这一等式的基础。”
- “如果我们说,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那么,我们的分析就是把商品化为价值抽象,但是并没有使它们具有与它们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在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情形就不是这样。在这里,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出来。”
- “例如当上衣作为价值物被看作与麻布相等时,前者包含的劳动就被看作与后者包含的劳动相等。固然,缝上衣的劳动是一种与织麻布的劳动不同的具体劳动。但是,把缝看作与织相等,实际上就是把缝化为两种劳动中确实等同的东西,化为它们的人类劳动的共同性质。通过这种间接的办法还说明,织就它织出价值而论,不具有和缝相区别的特征,所以是抽象人类劳动。只有不同种商品的等价表现才使形成价值的劳动的这种特殊性质显示出来,因为这种等价表现实际上是把不同种商品所包含的不同种劳动化为它们的共同东西,化为一般人类劳动。(21)”
- “然而,只把构成麻布价值的劳动的特殊性质表现出来,是不够的。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对象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要使麻布的价值表现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就必须使它表现为一种“对象性”,这种对象性与麻布本身的物体不同,同时又是麻布与其他商品所共有的。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
- “在上衣的生产上,人类劳动力的确是以缝的形式被耗费的。因此,上衣中积累了人类劳动。从这方面看,上衣是“价值承担者”,虽然它的这种属性即使把它穿破了也是看不出来的。在麻布的价值关系中,上衣只是显示出这一方面,也就是当作物体化的价值,当作价值体。即使上衣扣上了纽扣,麻布在它身上还是认出与自己同宗族的美丽的价值灵魂。但是,如果对麻布来说,价值不同时采取上衣的形式,上衣在麻布面前就不能表示价值。例如,如果在A看来,陛下不具有B的仪表,因而不随着国王的每次更换而改变容貌、头发等等,A就不会把B当作陛下。”
- “可见,在上衣成为麻布的等价物的价值关系中,上衣形式起着价值形式的作用。因此,商品麻布的价值是表现在商品上衣的物体上,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在另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上。作为使用价值,麻布是在感觉上与上衣不同的物;作为价值,它却是“与上衣等同的东西”,因而看起来就像上衣。麻布就这样取得了与它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它的价值存在通过它和上衣相等表现出来,正像基督徒的羊性通过他和上帝的羔羊[63]相等表现出来一样。”
- “我们看到,一当麻布与别的商品即上衣交往时,商品价值的分析向我们说明的一切,现在就由麻布自己说出来了。不过它只能用它自己通晓的语言即商品语言来表达它的思想。为了说明劳动在人类劳动的抽象属性上形成它自己的价值,它就说,上衣只要与它相等,从而是价值,就和它麻布一样是由同一劳动构成的。为了说明它的高尚的价值对象性不同于它的浆硬的物体,它就说,价值看起来像上衣,因此它自己作为价值物,就同上衣相像,正如两个鸡蛋相像一样。”
- “可见,通过价值关系,商品B的自然形式成了商品A的价值形式,或者说,商品B的物体成了反映商品A的价值的镜子。(22)商品A同作为价值体,作为人类劳动的化身的商品B发生关系,就使B的使用价值成为表现A自己的价值的材料。在商品B的使用价值上这样表现出来的商品A的价值,具有相对价值形式。”
- (3)等价形式与特点
- 我们说过,当商品A(麻布)通过不同种商品B(上衣)的使用价值表现自己的价值时,它就使商品B取得一种独特的价值形式,即等价形式(25)。商品麻布显示出它自身的价值存在,是通过上衣没有取得与自己的物体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而与它相等。这样,麻布表现出它自身的价值存在,实际上是通过上衣能与它直接交换。因此,一个商品的等价形式就是它能与另一个商品直接交换的形式。”
- “如果一种商品例如上衣成了另一种商品例如麻布的等价物,上衣因而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属性,即处于能够与麻布直接交换的形式,那么,这根本没有表明上衣与麻布交换的比例。既然麻布的价值量已定,这个比例就取决于上衣的价值量。不管是上衣表现为等价物,麻布表现为相对价值,还是相反,麻布表现为等价物,上衣表现为相对价值,上衣的价值量总是取决于生产它的必要劳动时间,因而和它的价值形式无关。但是一旦上衣这种商品在价值表现中取得等价物的地位,它的价值量就不是作为价值量来表现了。在价值等式中,上衣的价值量不如说只是充当某物的一定的量。”
- “在考察等价形式时看见的第一个特点,就是使用价值成为它的对立面即价值的表现形式。
- 商品的自然形式成为价值形式。但是请注意,对商品B(上衣、小麦或铁等等)来说,这种转换只有在任何别的商品A(麻布等等)与它发生价值关系时,只有在这种关系中才能实现。因为任何商品都不能把自己当作等价物来同自己发生关系,因而也不能用它自己的自然外形来表现它自己的价值,所以它必须把另一商品当作等价物来同它发生关系,或者使另一商品的自然外形成为它自己的价值形式。”
- “为了说明这一点,可以用衡量商品体本身即使用价值的尺度作例子。塔糖是物体,所以是重的,因而有重量,但是我们看不见也摸不着塔糖的重量。现在我们拿一些不同的铁块来,这些铁块的重量是预先确定了的。铁的物体形式,就其自身来说,同塔糖的物体形式一样,不是重的表现形式。要表现塔糖是重的,我们就要使它和铁发生重量关系。在这种关系中,铁充当一种只表示重而不表示别的东西的物体。因此,铁的量充当糖的重量尺度,对糖这个物体来说,它只是重的体现,重的表现形式。铁只是在糖或其他任何要测定重量的物体同它发生重量关系的时候,才起这种作用。如果两种物都没有重,它们就不能发生这种关系,因此一种物就不能成为另一种物的重的表现。如果把二者放在天平上,我们就会在实际上看到,当作有重的物,它们是相同的,因而在一定的比例上也具有同样的重量。铁这个物体作为重量尺度,对于塔糖来说,只代表重,同样,在我们的价值表现中,上衣这个物体对于麻布来说,也只代表价值。”
- “但是,类比只能到此为止。在塔糖的重量表现中,铁代表两个物体共有的自然属性,即它们的重,而在麻布的价值表现中,上衣代表这两种物的超自然属性,即它们的价值,某种纯粹社会的东西。”
- “充当等价物的商品的物体总是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化身,同时又总是某种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产品。因此,这种具体劳动就成为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例如,如果上衣只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实现,那么,在上衣内实际地实现的缝劳动就只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实现形式。在麻布的价值表现中,缝劳动的有用性不在于造了衣服,从而造了人(27),而在于造了一种物体,使人们能看出它是价值,因而是与对象化在麻布价值内的劳动毫无区别的那种劳动的凝结。要造这样一面反映价值的镜子,缝劳动本身就必须只是反映它作为人类劳动的这种抽象属性。”
- “缝的形式同织的形式一样,都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因此,二者都具有人类劳动的一般属性,因而在一定的情况下,比如在价值的生产上,就可以只从这个角度来考察。这并不神秘。但是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上事情却变了样。例如,为了表明织不是在它作为织这个具体形式上,而是在它作为人类劳动这个一般属性上形成麻布的价值,我们就要把缝这种制造麻布的等价物的具体劳动,作为抽象人类劳动的可以捉摸的实现形式与织相对立。
- 可见,等价形式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具体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
- “既然这种具体劳动,即缝,只是当作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表现,它就具有与别种劳动即麻布中包含的劳动等同的形式,”“因而,尽管它同其他一切生产商品的劳动一样是私人劳动,但终究是直接社会形式上的劳动。正因为这样,它才表现在一种能与别种商品直接交换的产品上。
- 可见,等价形式的第三个特点,就是私人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的形式,成为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
- (4)简单价值形式的总体
- 一个商品的简单价值形式包含在它与一个不同种商品的价值关系或交换关系中。商品A的价值,通过商品B能与商品A直接交换而在质上得到表现,通过一定量的商品B能与既定量的商品A交换而在量上得到表现。换句话说,一个商品的价值是通过它表现为“交换价值”而得到独立的表现的。在本章的开头,我们曾经依照通常的说法,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严格说来,这是不对的。商品是使用价值或使用物品和“价值”。一个商品,只要它的价值取得一个特别的、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现形式,即交换价值形式,它就表现为这样的二重物。”
- “更仔细地考察一下商品A同商品B的价值关系中所包含的商品A的价值表现,就会知道,在这一关系中商品A的自然形式只是充当使用价值的形态,而商品B的自然形式只是充当价值形式或价值形态。这样,潜藏在商品中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内部对立,就通过外部对立,即通过两个商品的关系表现出来了,在这个关系中,价值要被表现的商品只是直接当作使用价值,而另一个表现价值的商品只是直接当作交换价值。所以,一个商品的简单的价值形式,就是该商品中所包含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的简单表现形式。”
- “在一切社会状态下,劳动产品都是使用物品,但只是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时代,也就是使生产一个使用物所耗费的劳动表现为该物的“对象的”属性即它的价值的时代,才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由此可见,商品的简单价值形式同时又是劳动产品的简单商品形式,因此,商品形式的发展也是同价值形式的发展一致的。”
- “一看就知道,简单价值形式是不充分的,是一种胚胎形式,它只有通过一系列的形态变化,才成熟为价格形式。商品A的价值表现在某个商品B上,只是使商品A的价值同它自己的使用价值区别开来,因此也只是使商品A同某一种与它自身不同的个别商品发生交换关系,而”“不是表现商品A同其他一切商品的质的等同和量的比例。与一个商品的简单相对价值形式相适应的,是另一个商品的个别等价形式。所以,在麻布的相对价值表现中,上衣只是对麻布这一种个别商品来说,具有等价形式或能直接交换的形式。”
- “然而个别的价值形式会自行过渡到更完全的形式。通过个别的价值形式,商品A的价值固然只是表现在一个别种商品上,但是这后一个商品不论是哪一种,是上衣、铁或小麦等等,都完全一样。随着同一商品和这种或那种不同的商品发生价值关系,也就产生它的种种不同的简单价值表现。(29)它可能有的价值表现的数目,只受与它不同的商品种类的数目的限制。这样,商品的个别的价值表现就转化为一个可以不断延长的、不同的简单价值表现的系列。”
- B.总和的活扩大的价值形式
- (1)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
- 现在,一个商品例如麻布的价值表现在商品世界的其他无数的元素上。每一个其他的商品体都成为反映麻布价值的镜子。(30)这样,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因为形成这个价值的劳动现在十分清楚地表现为这样一种劳动,其他任何一种人类劳动都与之等同,而不管其他任何一种劳动具有什么样的自然形式,即不管它是对象化在上衣、小麦、铁或金等等之中。因此,现在麻布通过自己的价值形式,不再是只同另一种个别商品发生社会关系,而是同整个商品世界发生社会关系。作为商品,它是这个世界的一个公民。同时,商品价值表现的无限的系列表明,商品价值是同它借以表现的使用价值的特殊形式没有关系的。”
- “在第一种形式即20码麻布=1件上衣中,这两个商品能以一定的量的比例相交换,可能是偶然的事情。相反地,在第二种形式中,一个根本不同于偶然现象并且决定着这种偶然现象的背景马上就显露出来了。麻布的价值无论是表现在上衣、咖”“咖啡或铁等等无数千差万别的、属于各个不同占有者的商品上,总是一样大的。两个单个商品占有者之间的偶然关系消失了。显然,不是交换调节商品的价值量,恰好相反,是商品的价值量调节商品的交换比例。”
- (2)特殊等价形式
- 每一种商品,上衣、茶叶、小麦、铁等等,都在麻布的价值表现中充当等价物,因而充当价值体。每一种这样的商品的一定的自然形式,现在都成为一个特殊等价形式,与其他许多特殊等价形式并列。同样,种种不同的商品体中所包含的多种多样的一定的、具体的、有用的劳动,现在只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同样多种的特殊的实现形式或表现形式。”
- (1)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
- C.一般价值形式”
- (1)价值形式的变化了的性质
- 现在,商品价值的表现:1.是简单的,因为都是表现在惟一的商品上;2.是统一的,因为都是表现在同一的商品上。它们的价值形式是简单的和共同的,因而是一般的。第一种形式和第二种形式二者都只是使一种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一种与它自身的使用价值或商品体不同的东西。”
- “前两种形式表现一种商品的价值,或者是通过惟一一个不同种的商品,或者是通过许多种与它不同的商品构成的系列。在这两种情况下,使自己取得一个价值形式可以说是个别商品的私事,它完成这件事情是不用其他商品帮助的。对它来说,其他商品只是起着被动的等价物的作用。相反地,一般价值形式的出现只是商品世界共同活动的结果。一个商品所以获得一般的价值表现,只是因为其他一切商品同时也用同一个等价物来表现自己的价值,而每一种新出现的商品都要这样做。这就表明,因为商品的价值对象性只是这些物的“社会存在”,所以这种对象性也就只能通过它们全面的社会关系来表现,因而它们的价值形式必须是社会公认的形式。”
- “现在,一切商品,在与麻布等同的形式上,不仅表现为在质上等同,表现为价”“价值一般,而且同时也表现为在量上可以比较的价值量。由于它们都通过同一个材料,通过麻布来反映自己的价值量,这些价值量也就互相反映。例如,10磅茶叶=20码麻布,40磅咖啡=20码麻布。因此,10磅茶叶=40磅咖啡。或者说,1磅咖啡所包含的价值实体即劳动,只等于1磅茶叶所包含的1/4。”
- “商品世界的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使被排挤出商品世界的等价物商品即麻布,获得了一般等价物的性质。麻布自身的自然形式是这个世界的共同的价值形态,因此,麻布能够与其他一切商品直接交换。它的物体形式是当作一切人类劳动的可以看得见的化身,一般的社会的蛹化。同时,织,这种生产麻布的私人劳动,也就处于一般社会形式,处于与其他一切劳动等同的形式。构成一般价值形式的无数等式,使实现在麻布中的劳动,依次等于包含在其他商品中的每一种劳动,从而使织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一般表现形式。这样,对象化在商品价值中的劳动,不仅消极地表现为被抽去了实在劳动的一切具体形式和有用属性的劳动。它自身的积极的性质也清楚地表现出来了。这就是把一切”“实在劳动化为它们共有的人类劳动的性质,化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 把劳动产品表现为只是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物的一般价值形式,通过自身的结构表明,它是商品世界的社会表现。因此,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劳动的一般的人类的性质形成劳动的独特的社会的性质。”
- (2)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发展关系
- 等价形式的发展程度是同相对价值形式的发展程度相适应的。但是必须指出,等价形式的发展只是相对价值形式发展的表现和结果。一个商品的简单的或个别的相对价值形式使另一个商品成为个别的等价物。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即一个商品的价值在其他一切商品上的表现,赋予其他一切商品以种种不同的特殊等价物的形式。最后,一种特殊的商品获得一般等价形式,因为其他一切商品使它成为它们统一的、一般的价值形式的材料。”
- “价值形式本身发展到什么程度,它的两极即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之间的对立,也就发展到什么程度。
- 第一种形式——20码麻布=1件上衣——就已经包含着这种对立,但没有使这种对立固定下来。我们从等式的左边读起,麻布是相对价值形式,上衣是等价形式,从等式的右边读起,上衣是相对价值形式,麻布是等价形式。在这里,要把握住两极的对立还相当困难。”
- 在第二种形式中,每一次总是只有一种商品可以完全展开它的相对价值,或者说,它自身具有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其他一切商品与它相对立,处于等价形式。在这里,不能再变换价值等式(例如20码麻布=1件上衣,或=10磅茶叶,或=1夸特小麦等等)的两边的位置,除非改变价值等式的全部性质,使它从总和的价值形式转化为一般的价值形式。”
- 最后,后面一种形式,即第三种形式,给予商品世界以一般的社会的相对价值形式,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除了一个惟一的例外,商品世界的一切商品都不能具有一般等价形式。因此,一个商品如麻布”“处于能与其他一切商品直接交换的形式,或者说,处于直接的社会的形式,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其他一切商品都不是处于这种形式。(31)
- 相反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则不能具有商品世界的统一的、从而是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如果麻布,或任何一种处于一般等价形式的商品,要同时具有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那么,它必须自己给自己充当等价物。于是我们得到的就是20码麻布=20码麻布,这是一个既不表现价值也不表现价值量的同义反复。要表现一般等价物的相对价值,我们就必须把第三种形式倒过来。一般等价物没有与其他商品共同的相对价值形式,它的价值相对地表现在其他一切商品体的无限的系列上。因此,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即第二种形式,现在表现为等价物商品特有的相对价值形式。”
- (3)从一般价值形式到货币形式的过渡
- 一般等价形式是价值本身的一种形式。因此,它可以属于任何一种商品。另一方面,一个商品处于一般等价形式(第三种形式),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它被其他一切商品当作等价物排挤出来。这种排挤的结果最终只剩下一种独特的商品,从这个时候起,商品世界的统一的相对价值形式才获得客观的固定性和一般的社会效力。等价形式同这种独特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独特商品成了货币商品,或者执行货币的职能。在商品世界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就成了它特有的社会职能,从而成了它的社会独占权。在第二种形式中充当麻布的各种特殊等价物,而在第三种形式中把自己的相对价值共同用麻布来表现的各个商品中间,有一个特定的商品在历史过程中夺得了这个特权地位,这就是金。因此,我们在第三种形式中用商品金代替商品麻布,就得到:”D.货币形式
- (1)价值形式的变化了的性质
- D.货币形式
- “在第一种形式过渡到第二种形式,第二种形式过渡到第三种形式的时候,都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而第四种形式与第三种形式的惟一区别,只是金现在代替麻布取得了一般等价形式。金在第四种形式中同麻布在第三种形式中一样,都是一般等价物。惟一的进步在于:能直接地一般地交换的形式,即一般等价形式,现在由于社会的习惯最终地同商品金的独特的自然形式结合在一起了。”
-
4.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
- “可见,商品的神秘性质不是来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这种神秘性质也不是来源于价值规定的内容。因为,第一,不管有用劳动或生产活动怎样不同,它们都是人体的机能,而每一种这样的机能不管内容和形式如何,实质上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耗费。这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第二,说到作为决定价值量的基础的东西,即这种耗费的持续时间或劳动量,那么,劳动的量可以十分明显地同劳动的质区别开来。在一切社会状态下,人们对生产生活资料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必然是关心的,虽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关心的程度不同。(33)最后,一旦人们以某种方式彼此为对方劳动,他们的劳动也就取得社会的形式。”
- 拜物教,商品形式的奥秘
- “可是,劳动产品一旦采取商品形式就具有的谜一般的性质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是从这种形式本身来的。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最后,生产者的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
- “可见,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正如一物在视神经中留下的光的印象,不是表现为”“视神经本身的主观兴奋,而是表现为眼睛外面的物的客观形式。但是在视觉活动中,光确实从一物射到另一物,即从外界对象射入眼睛。这是物理的物之间的一种物理关系。相反,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同劳动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的关系完全无关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作拜物教。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
- “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像以上分析已经表明的,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使用物品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它们是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的产品。这种私人劳动的总和形成社会总劳动。因为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所以,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独特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中才表现出”“出来。换句话说,私人劳动在事实上证实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是由于交换使劳动产品之间、从而使生产者之间发生了关系。因此,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就表现为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说,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 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
- “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对象性是与它们的感觉上各不相同的使用对象性相分离的。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实际上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那时有用物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因而物的价值性质还在物本身的生产中就被注意到了。从那时起,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真正取得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成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私人生产者的头脑把他们的私人劳动的这种二重的社会性质,只是反映在从实际交易,产品交换中表现出来的那些形式中,也就是把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有用性,反映在劳动产品必须有用,而且是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中;把不同种劳动的相等这种社会性质,反映在这些在物质上不同的物即劳动产品具有共同的价值性质的形式中。”
- “可见,人们使他们的劳动产品彼此当作价值发生关系,不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物只是同种的人类劳动的物质外壳。恰恰相反,他们在交换中使他们的各种产品作为价值彼此相等,也就使他们的各种劳动作为人类劳动而彼此相等。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们这样做了。(34)因此,价值没有在额上写明它是什么[78]。不仅如此,价值还把每个劳动产品转化为社会的象形文字。后来,人们竭力要猜出这种象形文字的涵义,要了解他们自己的社会产品的秘密,因为把使用物品规定为价值,正像语言一样,是人们的社会产物。后来科学发现,劳动产品作为价值,只是生产它们时所耗费的人类劳动的物的表现,这一发现在人类发展史上划了一个时代,但它决没有消除劳动的社会性质的物的外观”
- “彼此独立的私人劳动的独特的社会性质在于它们作为人类劳动而彼此相等,并且采取劳动产品的价值性质的形式——商品生产这种特殊生产形式才具有的这种特点,对受商品生产关系束缚的人们来说,无论在上述发现以前或以后,都是永远不变的,正像空气形态在科学把空气分解为各种元素之后,仍然作为一种物理的物态继续存在一样。”
- “产品交换者实际关心的问题,首先是他用自己的产品能换取多少别人的产品,就是说,产品按什么样的比例交换。当这些比例由于习惯而逐渐达到一定的稳固性时,它们就好像是由劳动产品的本性产生的。例如,1吨铁和2盎司金的价值相等,就像1磅金和1磅铁虽然有不同的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但是重量相等一样。实际上,劳动产品的价值性质,只是通过劳动产品表现为价值量才确定下来。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动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
- “要有充分发达的商品生产,才能从经验本身得出科学的认识,理解到彼此独立进行的、但作为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部分而互相全面依赖的私人劳动,不断地被化为它们的社会的比例尺度,这是因为在私人劳动产品的偶然的不断变动的交换比例中,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就像房屋倒在人的头上时重力定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一样。(35)因此,价值量由劳动时间决定是一个隐藏在商品相对价值的表面运动后面的秘密。这个秘密的发现,消除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纯粹是偶然决定的这种假象,但是决没有消除价值量的决定所采取的物的形式。”
- “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给劳动产品打上商品烙印、因而成为商品流通的前提的那些形式,在人们试图了解它们的内容而不是了解它们的历史性质(这些形式在”“人们看来已经是不变的了)以前,就已经取得了社会生活的自然形式的固定性。因此,只有商品价格的分析才导致价值量的决定,只有商品共同的货币表现才导致商品的价值性质的确定。但是,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如果我说,上衣、皮靴等等把麻布当作抽象的人类劳动的一般化身而同它发生关系,这种说法的荒谬是一目了然的。但是当上衣、皮靴等等的生产者使这些商品同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麻布(或者金银,这丝毫不改变问题的性质)发生关系时,他们的私人劳动同社会总劳动的关系正是通过这种荒谬形式呈现在他们面前。”
- “这种种形式恰好形成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各种范畴。对于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来说,这些范畴是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客观的思维形式。因此,一旦我们逃到其他的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
-
-
第二章 交换过程
collapsed:: true
collapsed:: true
- 商品交换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来实现
- “商品占有者与商品不同的地方,主要在于:对商品来说,每个别的商品体只是它本身的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95]和昔尼克派[96],它随时准备不仅用自己的灵魂而且用自己的肉体去换取任何别的商品,哪怕这个商品生得比马立托奈斯还丑。商品所缺乏的这种感知商品体的具体属性的能力,由商品占有者用他自己的五种和五种以上的感官补足了。商品占有者的商品对他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否则,他就不会把它拿到市场上去。他的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对他来说,他的商品直接有的只是这样的使用价值:它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而是交换手段。所以,他愿意让渡他的商品来换取其使用价值为他所需要的商品。一切商品对它们的占有者是非使用价值,对它们的非占有者是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来实现。可见,商品在能够作为使用价值实现以前,必须先作为价值来实现。”
- “另一方面,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为耗费在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数。但是,这种劳动对别人是否有用,它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别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每一个商品占有者都只想让渡自己的商品,来换取另一个具有能够满足他本人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商品。就这一点说,交换对于他只是个人的过程。另一方面,他想把他的商品作为价值来实现,也就是通过他所中意的任何另一个具有同等价值的商品来实现,而不问他自己的商品对于这另一个商品的占有者是不是有使用价值。就这一点说,交换对于他是一般社会的过程。但是,同一过程不可能同时对于一切商品占有者只是个人的过程,同时又只是一般社会的过程。”
- 货币的形成
- “我们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对每一个商品占有者来说,每个别的商品都是他的商品的特殊等价物,因而他的商品是其他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但因为一切商品占有者都这样做,所以没有一个商品是一般等价物,因而商品也就不具有使它们作为价值彼此等同、作为价值量互相比较的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因此,它们并不是作为商品,而只是作为产品或使用价值彼此对立着。”
- “我们的商品占有者在他们的困难处境中是像浮士德那样想的:起初是行动[97]。因此他们还没有想就已经做起来了。商品本性的规律通过商品占有者的天然本能表现出来。他们只有使他们的商品同任何另一个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相对立,才能使他们的商品作为价值,从而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分析已经表明了这一点。但是,只有社会的行动才能使一个特定的商品成为一般等价物。因此,其他一切商品的社会的行动使一个特定的商品分离出来,通过这个商品来全面表现它们的价值。于是这个商品的自然形式就成为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由于这种社会过程,充当一般等价物就成为被分离出来的商品的独特的社会职能。这个商品就成为货币。”
- 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
- “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在交换过程中,各种不同的劳动产品事实上彼此等同,从而事实上转化为商品。交换的扩大和加深的历史过程,使商品本性中潜伏着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发展起来。为了交易,需要这一对立在外部表现出来,这就要求商品价值有一个独立的形式,这个需要一直存在,直到由于商品分为商品和货币这种二重化而最终取得这个形式为止。可见,随着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就在同一程度上转化为货币”
- “直接的产品交换一方面具有简单价值表现形式,另一方面还不具有这种形式。这种形式就是x量商品A=y量商品B。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5)在这里,A物和B物在交换之前不是商品,它们通过交换才成为商品。使用物品可能成为交换价值的第一步,就是它作为非使用价值而存在,作为超过它的占有者的直接需要的使用价值量而存在。物本身存在于人之外,因而是可以让渡的。为使这种让渡成为相互的让渡,人们只须默默地彼此当作那些可以让渡的物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作独立的人相对立就行了。然而这种彼此当作外人看待的关系在原始共同体的成员之间并不存在,不管这种共同体的形式是家长制家庭,古代印度公社,还是印加国[100],等等。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
- “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生活中也成为商品。它们交换的量的比例起初完全是偶然的。它们能够交换,是由于它们的占有者彼此愿意把它们让渡出去的意志行为。同时,对别人的使用物品的需要渐渐固定下来。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从那时起,一方面,物满足直接需要的效用和物用于交换的效用的分离固定下来了。它们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交换价值分离开来。另一方面,它们互相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它们的生产本身决定的。习惯把它们作为价值量固定下来。”
- “在直接的产品交换中,每个商品对于它的占有者直接就是交换手段,对于它的非占有者直接就是等价物,不过它要对于后者是使用价值。因此,交换物还没有取得同它本身的使用价值或交换者的个人需要相独立的价值形式。随着进入交换过程的商品数量和种类的增多,这种形式就越来越成为必要的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手段同时产生。
- 如果不同商品占有者的不同商品在它们的交易中不和同一个第三种商品相交换并作为价值和它相比较,商品占有者拿自己的物品同其他种种物品相交换、相比较的交易就决不会发生。这第三个商品由于成为其他不同商品的等价物,就直接取得一般的或社会的等价形式,虽然是在狭小的范围内。”“这种一般等价形式同引起这个形式的瞬息间的社会接触一起产生和消失。这种形式交替地、暂时地由这个或那个商品承担。但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这种形式就只是固定在某些特殊种类的商品上,或者说结晶为货币形式。它究竟固定在哪一种商品上,最初是偶然的。
- 但总的说来,有两种情况起着决定的作用。货币形式或者固定在最重要的外来交换物品上,这些物品事实上是本地产品的交换价值的自然形成的表现形式;或者固定在本地可以让渡的财产的主要部分如牲畜这种使用物品上。游牧民族最先发展了货币形式,因为他们的一切财产都具有可以移动的因而可以直接让渡的形式,又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使他们经常和别的共同体接触,因而引起产品交换。人们过去常常把作为奴隶的人本身当作原始的货币材料,但是从来没有把土地当作这种材料。这种想法只有在发达的资产阶级社会里才会产生。它出现在17世纪最后30多年,而只是在一个世纪以后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有人才试图在全国范围内来实现它。[101]”
- 货币商品的使用价值二重化
- “随着商品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从而商品价值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那些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身上,即转到贵金属身上。”
- “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6),这句话已为金银的自然属性适于担任货币的职能而得到证明。(7)但至此我们只知道货币的一种职能:它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或者是商品价值量借以取得社会表现的材料。一种物质只有分成的每一份都是均质的,才能成为价值的适当的表现形式,或抽象的因而等同的人类劳动的化身。另一方面,因为价值量的差别纯粹]]是量的差别,所以货币商品必须只能有纯粹量的差别,就是说,必须能够随意分割,又能够随意把它的各部分合并起来。金和银就天然具有这种属性。”
- “货币商品的使用价值二重化了。它作为商品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如金可以镶牙,可以用作奢侈品的原料等等,此外,它又取得一种由它的独特的社会职能产生的形式上的使用价值。因为其他一切商品只是货币的特殊等价物,而货币是它们的一般等价物,所以它们是作为特殊商品来同作为一般商品的货币(8)发生关系。”
- “我们已经看到,在x量商品A=y量商品B这个最简单的价值表现中,就已经存在一种假象,似乎表现另一物的价值量的物不通过这种关系就具有自己的等价形式,似乎这种形式是天然的社会属性。(16)我们已经探讨了这种假象是怎样确立起来的。当一般等价形式同一种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结合在一起,即结晶为货币形式的时候,这种假象就完全形成了。一种商品成为货币,似乎不是因为其他商品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相反,似乎因为这种商品是货币,其他商品才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中介运动在它本身的结果中消失了,而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商品没有出什么力就发现一个在它们之外、与它们并存的商品体是它们自身的现成的价值形态。这些物,即金和银,一从地底下出来,就是一切人类劳动的直接化身。货币的魔术就是由此而来的。人们在自己的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单纯原子般的关系,从而,人们自己的生产关系的不受他们控制和不以他们有意识的个人活动为转移的物的形式,首先就是通过他们的劳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这一点而表现出来。因此,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
- 商品交换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来实现
-
第三章 货币或商品的流通
价格是对象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
- 1.价值尺度
collapsed:: true
- 货币,价值,价格
- “金的第一个职能是为商品世界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这样,金执行一般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并且首先只是由于这个职能,金这个独特的等价商品才成为货币。商品并不是由于有了货币才可以通约。恰恰相反。因为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对象化的人类劳动,从而本身可以通约,所以它们能共同用一个独特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这样,这个独特的商品就转化为它们共同的价值尺度或货币。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1)”
- “商品在金上的价值表现——x量商品A=y量货币商品——==是商品的货币形式或它的价格==。现在,要用社会公认的形式表现铁的价值,只要有1吨铁=2盎司金这样一个等式就够了。这个等式不需要再同其他商品的价值等式排成一个行列,因为金这个等价商品已经具有货币的性质。因此,现在商品的一般相对价值形式又具有商品最初的即简单的或个别的相对价值形式的样子。另一方面,扩大的相对价值表现,或相对价值表现的无限的系列,成为货币”“商品所特有的相对价值形式。而这个系列现在已经在商品价格中社会地提供了。把一份行情表上的价目倒过来读,就可以看出货币的价值量表现在各式各样的商品上。然而货币并没有价格。货币要参加其他商品的这个统一的相对价值形式,就必须把自己当作自己的等价物。”
- 商品的价格或货币形式是观念的或想象的形式
- 商品的价格或货币形式,同商品的价值形式本身一样,是一种与商品的可以捉摸的实在的物体形式不同的,因而只是观念的或想象的形式。铁、麻布、小麦等等的价值虽然看不见,但是存在于这些物的本身中;它们的价值通过它们同金相等,同金发生一种可以说只是在它们头脑中作祟的关系而表现出来。因此,商品监护人为了向外界表明商品的价格,必须把自己的舌头塞进它们的脑袋里,或者给它们挂上一张纸条。(2)因为商品在金上的价值表现是观念的,所以要表现商品的价值,也可以仅仅用想象的或观念的金。”
- “每一个商品监护人都知道:当他给予商品价值以价格形式或想象的金的形式时,他远没有把自己的商品转化为金,而为了用金估量数百万的商品价值,他不需要丝毫实在的金。因此,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这种情况引起了种种最荒谬的学说。(3)尽管只是想象的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但是价格完全取决于实在的货币材料。例如,一吨铁所包含的价值,即人类劳动量,是通过想象中包含等量劳动的货币商品量表现出来的。所以,一吨铁的价值,根据充当价值尺度的是金、银还是铜,就具有完全不同的价格表现,或者说,在金、银或铜的完全不同的数量中表现出来。”
- “因此,如果两个不同的商品,例如金和银,同时充当价值尺度,一切商品就会有两种不同的价格表现,即金价格和银价格;只要金和银的价值比例不变,例如总是1∶15,那么这两种价格就可以安然并存。但是,这种价值比例的任何变动,都会扰乱商品的金价格和银价格之间的比例,这就在事实上证明,价值尺度的二重化是同价值尺度的职能相矛盾的。”
- 货币的两种职能
- “凡是价格已经确定的商品都表现为这样的形式:a量商品A=x量金;b量商品B=z量金;c量商品C=y量金,等等,在这里,a,b,c代表商品A,B,C的一定量,x,z,y代表金的一定量。这样,商品价值就转化为大小不同的想象的金量,就是说,尽管商品五花八门,商品价值都转化为同名的量,即金量。这些价值作为这样的不同的金量互相比较,互相计量,这样在技术上就有必要把某一固定的金量作为商品价值的计量单位。这个计量单位本身通过进一步分成等分而发展成为标准。金、银、铜在变成货币以前,在它们的金属重量中就有这种标准,例如,以磅为计量单位,磅一方面分成盎司等等,另一方面又合成英担等等。(5)因此,在一切金属的流通中,原有的重量标准的名称,也是最初的货币标准或价格标准的名称。”
- “作为价值尺度和作为价格标准,货币执行着两种完全不同的职能。作为人类劳动的社会化身,它是价值尺度;作为规定的金属重量,它是价格标准。作为价值尺度,它用来使形形色色的商品的价值转化为价格,转化为想象的金量;作为价格标准,它计量这些金量。价值尺度是用来计量作为价值的商品,相反,价格标准是用一个金量计量各种不同的金量,而不是用一个金量的重量计量另一个金量的价值。要使金充当价格标准,必须把一定重量”“的金固定为计量单位。在这里,正如在其他一切同名量的尺度规定中一样,尺度比例的固定性有决定的意义。因此,同一个金量越是不变地充当计量单位,价格标准就越是能更好地执行自己的职能。金能够充当价值尺度,只是因为它本身是劳动产品,因而是潜在可变的价值。”
- “首先很明显,金的价值变动丝毫不会妨碍金执行价格标准的职能。不论金的价值怎样变动,不同的金量之间的价值比例总是不变。哪怕金的价值跌落1000%,12盎司金的价值仍然是1盎司金的12倍,在价格上问题只在于不同金量彼此之间的比例。另一方面,因为1盎司金决不会随着它的价值涨落而改变它的重量,所以它也不会因而改变它的等分的重量,这样,不论金的价值怎样变动,金作为固定的价格标准总是起同样的作用。金的价值变动也不会妨碍金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这种变动会同时影响一切商品,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它们相互间的相对价值不会改变,尽管这些价值这时都是在比过去高或低的金价格中表现出来。”
- 价格形式
- “现在我们回过来考察价格形式。由于各种原因,金属重量的货币名称同它原来的重量名称逐渐分离。其中在历史上有决定意义的是下列原因:1.外国货币流入较不发达的民族,例如在古罗马,银币和金币最初是作为外国商品流通的。这些外国货币的名称与本地的重量名称是不同的。2.随着财富的增长,不大贵重的金属逐渐为比较贵重的金属所排挤,失去价值尺度的职能。铜为银所排挤,银为金所排挤,尽管这个顺序是同诗人想象的年代顺序[113]相抵触的。(8)例如,镑原来是真正一磅重的银的货币名称。当金排挤作为价值尺度的银时,这个名称就依照金和银的价值比例,可能用来称呼1/15磅的金等等。现在,作为货币名称的镑就和作为金的通常重量名称的磅分开了。(9)3.几百年来君主不断伪造货币,使铸币原来的重量实际上只剩下一个名称。(10)”
- “这些历史过程使金属重量的货币名称同它的通常重量名称的分离成为民族的习惯。因为货币标准一方面纯粹是约定俗成的,另一方面又需要得到公认,所以,最后就由法律来规定了。一定重量的贵金属,如一盎司金,由官”“官方分成若干等分,取得法定的教名,如镑、塔勒等等。这种等分成为真正的货币计量单位后,又分为新的等分,后者也具有法定的教名,如先令、便士等等。(11)一定的金属重量仍旧是金属货币的标准。改变的只是分法和名称。”
- “因此,价格或商品价值在观念上转化成的金量,现在用金标准的货币名称或法定的计算名称来表现了。于是英国人不说1夸特小麦等于1盎司金,而说等于3镑17先令10(1/2)便士。这样,商品就用自己的货币名称说明自己值多少,每当需要把一物当作价值,从而用货币形式来确定时,货币就充当计算货币。(12)物的名称对于物的本性来说完全是外在的。即使我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叫雅各,我对他还是一点不了解。同样,在镑、塔勒、法郎、杜卡特等货币名称上,价值关系的任何痕迹都消失了。由于货币名称既表示商品价值,同时又表示某一金属重量即货币标准的等分,对这些神秘记号的秘密含义的了解就更加混乱了。(13)另一方面,价值和商品世界的形形色色的物体不同,必然发展为这种没有概念的物的而又纯粹是社会的形式。(14)”
- “价格是对象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因此,说商品同被称为它的价格的那个货币量等价,不过是同义反复,因为一个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总是两个商品等价的表现。(15)虽然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但不能由此反过来说,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必然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数。假定等量的社会必要劳动表现为1夸特小麦和2镑(约1/2盎司金)。2镑是1夸特小麦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或1夸特小麦的价格。”“如果情况许可把1夸特小麦标价为3镑,或者迫使把它标价为1镑,那么作为小麦的价值量的表现,1镑是太少了,3镑是太多了。但是1镑和3镑都是小麦的价格,因为第一,它们是小麦的价值形式,是货币;第二,它们是小麦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
- “在生产条件不变或者劳动生产力不变的情况下,再生产1夸特小麦仍需要耗费同样多的社会劳动时间。这一事实既不以小麦生产者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以其他商品占有者的意志为转移。因而,商品的价值量表现出一种必然的、商品形成过程内在的同社会劳动时间的关系。随着价值量转化为价格,这种必然的关系就表现为商品同在它之外存在的货币商品的交换比例。这种交换比例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在一定条件下,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可见,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相反地,却使这种形式成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规则只能作为没有规则性的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规律来为自己开辟道路”
- “价格形式不仅可能引起价值量和价格之间即价值量和它自身的货币表现之间的量的不一致,而且能够包藏一个质的矛盾,以致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值形式,但价格可以完全不是价值的表现。有些东西本身并不是商品,例如良心、名誉等等,但是也可以被它们的占有者出卖以换取金钱,并通过它们的价格,取得商品形式。因此,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在这里,价格表现是虚幻的,就像数学中的某些数量一样。另一方面,虚幻的价格形式——如未开垦的土地的价格,这种土地没有价值,因为没有人类劳动对象化在里面——又能掩盖实在的价值关系或由此派生的关系。”
- “同相对价值形式本身一样,价格通过下列方式来表现一种商品如一吨铁的价值:一定量的等价物,如一盎司金,能直接与铁交换。但决不能反过来说,铁也能直接与金交换。因此,商品要实际上起交换价值的作用,就必须抛弃自己的自然形体,从只是想象的金转化为实在的金,诚然,商品实现这种变体,同黑格尔的“概念”实现由必然到自由的过渡[117]相比,同龙虾脱壳相比,同教父圣哲罗姆(16)解脱原罪相比,是“更为困难的”。商品除了有例如铁这种实在的形态以外,还可以在价格上有观念的价值形态或想象的金的形态,但它不能同时既是实在的铁,又是实在的金。要规定商品的价格,只需要使想象的金同商品相等。但商品必须为金所代替,它才能对它的占有者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例如,铁的占有者遇见某种享乐商品的占有者,向后者说铁的价格已经是货币形式了,后者就会像圣彼得在天堂听了但丁讲述信仰要义之后那样回答说:”“这个铸币经过检验,重量成色完全合格,但告诉我,你钱袋里有吗?”
- “价格形式包含着商品为取得货币而让渡的可能性和这种让渡的必要性。另一方面,金所以充当观念的价值尺度,只是因为它在交换过程中已作为货币商品流通。因此,在观念的价值尺度中隐藏着坚硬的货币。”
- 货币,价值,价格
- 2.流通手段
collapsed:: true
- a.商品的形态变化
- Go to annotation “商品的发展并没有扬弃这些矛盾,而是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 式。一般说来,这就是实际矛盾赖以得到解决的方法。例如,一个物体 不断落向另一个物体而又不断离开这一物体,这是一个矛盾。椭圆便是 这个矛盾借以实现和解决的运动形式之一” (马克思, p. 104)
- Go to annotation “。交 换过程造成了商品分为商品和货币这种二重化,即造成了商品得以表现 自己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内在对立的一种外部对立。在这种外部对 立中,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同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对立着。另一方面, 对立的双方都是商品,也就是说,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 (马克思, p. 105)
- Go to annotation “反之,金这种物质只是充当价值的化身,充当货币。因 此金实际上是交换价值。金的使用价值只是观念地表现在相对价值表现 的系列上,金通过这个相对价值表现的系列,同对立着的商品发生关 系,把它们当作自己的实际使用形态的总和。商品的这些对立的形式就 是它们的交换过程的实际的运动形式” (马克思, p. 105)
- Go to annotation “可见,商 品交换过程是在两个互相对立、互为补充的形态变化中完成的:从商品 转化为货币,又从货币转化为商品。(18)商品形态变化的两个因素同时 就是商品占有者的两种行为,一种是卖,把商品换成货币,一种是买, 把货币换成商品,这两种行为的统一就是:为买而卖。” (马克思, p. 105)
- Go to annotation “社会分工使商品占有者的 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他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正因为这样,他的产 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交换价值。” (马克思, p. 106)
- Go to annotation “假定他耗费在他 的产品上的只是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商品的价格只是对象化 在商品中的社会劳动量的货币名称。但是,织麻布业的以往可靠的生产” (马克思, p. 106)
- W-G-W,商品-货币-商品
- Go to annotation “的实现,或商品的仅仅是观念的价值形式的实现,同时就是货币的仅仅 是观念的使用价值的实现。商品转化为货币,同时就是货币转化为商 品。这一个过程是两方面的:从商品占有者这一极看,是卖;从货币占 有者这另一极看,是买。或者说,卖就是买,W—G同时就是GW。” (马克思, p. 108)
- Go to annotation “。金成为实在的货 币,是因为商品通过它们的全面让渡使金成为它们的实际转换或转化的 使用形态,从而使金成为它们的实际的价值形态。” (马克思, p. 108)
- Go to annotation “一个商品的第一形态 变化,即从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同时总是另一个商品的相反的第二形 态变化,即从货币形式又转化为商品。” (马克思, p. 108)
- Go to annotation “组成一个商品的循环的两个形态变化,同时是其他两个商品的相反 的局部形态变化。同一个商品(麻布)开始它自己的形态变化的系列, 又结束另一个商品(小麦)的总形态变化。商品在它的第一个转化中, 即在出卖时,一身扮演这两种角色。而当它作为金蛹结束自己的生涯的 时候,它同时又结束第三个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可见,每个商品的形 态变化系列所形成的循环,同其他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 这全部过程就表现为商品流通” (马克思, p. 110)
- 商品流通的形态变化
- Go to annotation “因此,与直接的产品交换不同,流通过程在使用价值换位和转手之 后并没有结束。货币并不因为它最终从一个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中退出” (马克思, p. 110)
- Go to annotation “来而消失。它不断地沉淀在商品空出来的流通位置上。例如,在麻布的 总形态变化即麻布—货币—圣经中,先是麻布退出流通,货币补上它的 位置,然后是圣经退出流通,货币又补上圣经的位置。一个商品由另一 个商品代替,而货币商品留在第三人手中。(26)流通不断地把货币像汗 一样渗出来” (马克思, p. 111)
- Go to annotation “流通所以能够打破产品交换 的时间、空间和个人的限制,正是因为它把这里存在的换出自己的劳动 产品和换进别人的劳动产品这二者之间的直接的同一性,分裂成卖和买 这二者之间的对立。说互相对立的独立过程形成内部的统一,那也就是 说,它们的内部统一是运动于外部的对立中。当内部不独立(因为互相 补充)的过程的外部独立化达到一定程度时,统一就要强制地通过危机 显示出来。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私人劳动同时必须表现 为直接社会劳动的对立,特殊的具体的劳动同时只是当作抽象的一般的 劳动的对立,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这种内在的矛盾在 商品形态变化的对立中取得发展了的运动形式。” (马克思, p. 111)
- b.货币的流通
- 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的关系
- Go to annotation “因此,商品流通直 接赋予货币的运动形式,就是货币不断地离开起点,就是货币从一个商 品占有者手里转到另一个商品占有者手里,或者说,就是货币流通 (currency,cours de la monnaie)。” (马克思, p. 112)
- Go to annotation “货币运动的单方面形 式来源于商品运动的两方面形式,这一点是被掩盖着的。商品流通的性 质本身造成了相反的外观。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表现出来的不仅是货币 的运动,而且是商品本身的运动;而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表现出来的只 是货币的运动。商品在流通的前半段同货币换了位置。同时,它的使用 形态便离开流通,进入消费。(28)它的位置由它的价值形态或货币化装 所占据。商品不再是包在它自己的天然外皮中,而是包在金外皮中来通 过流通的后半段。” (马克思, p. 112)
- Go to annotation “另一方面,货币所以具有流通手段的职能,只因为货币是商品的独 立出来的价值。因此,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运动,实际上只是商品本身 的形式的运动。因而这种运动也必然明显地反映在货币流通上” (马克思, p. 113)
- Go to annotation “在一个国家里,每天都发生大量的、同时发生的、因而在空间上并 行的单方面的商品形态变化,换句话说,一方面单是卖,另一方面单是 买。商品在自己的价格上已经等于一定的想象的货币量。因为这里所考 察的直接的流通形式总是使商品和货币作为物体彼此对立着,商品在卖 的一极,货币在买的一极,所以,商品世界的流通过程所需要的流通手 段量,已经由商品的价格总额决定了。事实上,货币不过是把已经在商 品价格总额中观念地表现出来的金额实在地表现出来。因此,这两个数 额相等是不言而喻的。” (马克思, p. 113)
- Go to annotation “诚然,在这里,流通手段量的变化都是由货币本身引起的,但 不是由它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而是由它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引起的。 先是商品价格同货币价值成反比例地变化,然后是流通手段量同商品价 格成正比例地变化。比如说,如果不是金的价值降低,而是银代替金充 当价值尺度,或者不是银的价值提高,而是金使银失去价值尺度的职 能,那也会发生完全相同的现象。在前一种情况下,流通的银要比以前 的金多,在后一种情况下流通的金要比以前的银少。在这两种情况下, 货币材料的价值,即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的商品的价值都改变了,因 此,商品价值的价格表现也会改变,实现这些价格的流通货币量也会改 变。” (马克思, p. 114)
- Go to annotation “可是,通过商品间的价值关系,一个商品会影响另一个商品于 是这些商品的金价格或银价格会逐渐同商品价值本身所决定的比例趋于 一致,直到最后所有的商品价值都相应地根据货币金属的新价值来估 价。随着这个趋于一致的过程,贵金属不断增加,它们是由于代替那些 直接同它们交换的商品而流进来的。因此,商品改订价格普遍到什么程 度,或者说,商品的价值根据金属已经跌落并继续跌落到一定点的新价 值来估价达到什么程度,实现商品价值所需要的贵金属数量也已经增加 到同样的程度了。” (马克思, p. 114)
- Go to annotation “所以,在这种前提下,流通手段量决定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 如果我们再假设每一种商品的价格都是既定的,显然,商品价格总额就 决定于流通中的商品量。只要稍微动一下脑筋就可以知道,1夸特小麦 要是值2镑,100夸特就值200镑,200夸特就值400镑,等等,因此,在 小麦出售时与小麦换位的货币量必须同小麦量一起增加” (马克思, p. 114)
- 货币流通的速度,时间与空间维度
- Go to annotation “这2镑完成了4次流通。同一些货币的这种 反复的位置变换既表示商品发生双重的形式变换,表示商品通过两个对 立的流通阶段的运动,也表示各种商品的形态变化交错在一起。(32)这 个过程经过的各个互相对立、互为补充的阶段,不可能在空间上并行, 只能在时间上相继发生。因此,时间就成为计量这个过程久暂的尺度, 或者说,同一些货币在一定时间内的流通次数可以用来计量货币流通的 速度。” (马克思, p. 115)
- Go to annotation “在一定的时间内,一个国 家的流通过程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许多分散的、同时发生的和空间上 并行的卖(或买)或局部形态变化,其中同一些货币只变换位置一次或 只流通一次;另一方面是许多部分互相平行,部分互相交错的具有多少 不等的环节的形态变化系列,其中同一些货币流通的次数多少不等。” (马克思, p. 115)
- Go to annotation “但 是,从流通中的全部同名货币的总流通次数中可以得出每个货币的平均 流通次数或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 (马克思, p. 115)
- Go to annotation “既然货币流通只是表现商品流通过程,即商品通过互相对立的形态 变化而实现的循环,那么货币流通的速度也就表现商品形式变换的速 度,表现形态变化系列的不断交错,表现物质变换的迅速,表现商品迅 速退出流通领域并同样迅速地为新商品所代替。因此,货币流通的迅速 表现互相对立、互为补充的阶段——由使用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再由 价值形态转化为使用形态——的流水般的统一,即卖和买两个过程的流 水般的统一。相反,货币流通的缓慢则表现这两个过程分离成互相对立 的独立阶段,表现形式变换的停滞,从而表现物质变换的停滞。” (马克思, p. 116)
- Go to annotation “流通手段量决定于流通商品的价格总额和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这一 规律(34),还可以表述如下:已知商品价值总额和商品形态变化的平均 速度,流通货币量或货币材料量决定于货币本身的价值。有一种错觉, 认为情况恰恰相反,即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手段量,而流通手段量又决 定于一个国家现有的货币材料量(35),这种错觉在它的最初的代表者那 里是建立在下面这个荒谬的假设上的:在进入流通过程时,商品没有价 格,货币也没有价值,然后在这个过程内,商品堆的一个可除部分同金 属堆的一个可除部分相交换” (马克思, p. 117)
- 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的关系
- c.铸币,价值符号
- Go to annotation “既然货币流通本身使铸币的实际含量同名义含量分离,使铸币的金 属存在同它的职能存在分离,那么在货币流通中就隐藏着一种可能性: 可以用其他材料做的记号或用象征来代替金属货币执行铸币的职能。” (马克思, p. 118)
- Go to annotation “银记号或铜记号的金属含量是由法律任意规定的。它们在流通中比 金币磨损得还要快。因此,它们的铸币职能实际上与它们的重量完全无 关,就是说,与价值完全无关。金的铸币存在同它的价值实体完全分离 了。因此,相对地说没有价值的东西,例如纸票,就能代替金来执行铸 币的职能。在金属货币记号上,这种纯粹的象征性质还在一定程度上隐 藏着。但在纸币上,这种性质就暴露无遗了” (马克思, p. 118)
- Go to annotation “不过,如果纸币超过了自己的 限度,即超过了能够流通的同名的金币量,那么,撇开有信用扫地的危 险不说,它在商品世界仍然只是代表由商品世界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那 个金量,即它所能代表的那个金量。例如,如果一定的纸票量按其名称 代表2盎司金,而实际是代替1盎司金,那么事实上1镑比如说就是1/8盎 司金的货币名称,而不是原来1/4盎司金的货币名称了。其结果无异于 金在它作为价格尺度的职能上发生了变化。同一价值,原来用1镑的价 格来表现,现在要用2镑的价格来表现了” (马克思, p. 119)
- Go to annotation “纸币是金的符号或货币符号。纸币同商品价值的关系只不过是:商 品价值观念地表现在一个金量上,这个金量则由纸象征地可感觉地体现 出来。纸币只有代表金量(金量同其他一切商品量一样,也是价值 量),才是价值符号” (马克思, p. 119)
- Go to annotation “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 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它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因此也能 够由符号来代替。(42)但是,货币符号本身需要得到客观的社会公认, 而纸做的象征是靠强制流通得到这种公认的。国家的这种强制行动,只 有在一国范围内或国内的流通领域内才有效,也只有在这个领域内,货 币才完全执行它的流通手段或铸币的职能,因而才能在纸币形式上取得 一种同它的金属实体在外部相脱离的并纯粹是职能的存在形式” (马克思, p. 120)
- a.商品的形态变化
- 3.货币
collapsed:: true
- a.货币贮藏
- Go to annotation “随着商品流通本身的最初发展,把第一形态变化的产物,商品的转 化形态或它的金蛹保留在自己手中的必要性和欲望也发展起来了。(43) 出售商品不是为了购买商品,而是为了用货币形式来代替商品形式。这 一形式变换从物质变换的单纯中介变成了目的本身” (马克思, p. 120)
- Go to annotation “因为从货币身上看不出它是由什么东西转化成的,所以,一切东 西,不论是不是商品,都可以转化成货币。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 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 结晶。” (马克思, p. 121)
- Go to annotation “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满足一种特殊的需要,构成物质财富的一种特殊 的要素。而商品的价值则衡量该商品对物质财富的一切要素的吸引力的 大小,因而也衡量该商品占有者的社会财富。” (马克思, p. 122)
- Go to annotation “贮藏货币的欲望按其本性是没有止境的货币在质的方面,或按其形 式来说,是无限的,也就是说,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因为它能直接 转化成任何商品。” (马克思, p. 122)
- Go to annotation “但是在量的方面,每一个现实的货币额又是有限的, 因而只是作用有限的购买手段。货币的这种量的有限性和质的无限性之 间的矛盾,迫使货币贮藏者不断地从事息息法斯式的积累劳动。他们同 世界征服者一样,这种征服者把征服每一个新的国家只看作是取得了新 的国界。” (马克思, p. 122)
- Go to annotation “因此,这个量必须能伸缩。有时货币必须当作铸币被吸收有时铸币必须“当作货币被排斥。为了使实际流通的货币量总是同流通领域的饱和程度 相适应,一个国家的现有的金银量必须大于执行铸币职能的金银量。这 个条件是靠货币的贮藏形式来实现的。货币贮藏的蓄水池,对于流通中 的货币来说,既是排水渠,又是引水渠,因此,流通中的货币永远不会 溢出它的流通的渠道” (马克思, p. 123)
- 支付手段
- Go to annotation “一个商品占有者出售他现有的商品,而另一个商品占有者却只是作 为货币的代表或作为未来货币的代表来购买这种商品。卖者成为债权 人,买者成为债务人。由于商品的形态变化或商品的价值形式的发展在 这里起了变化,货币也就取得了另一种职能。货币成了支付手段。” (马克思, p. 123)
- Go to annotation “现在我们回到商品流通领域来。等价物——商品和货币——不再同 时出现在卖的过程的两极上。现在,第一,货币在决定所卖商品的价格 上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由契约规定的所卖商品的价格,计量买者的债 务,即买者到期必须支付的货币额。第二,货币执行观念的购买手段的 职能。虽然货币只是存在于买者支付货币的承诺中,但它使商品的转手 实现了。只是当支付日期到来时,支付手段才真正进入流通,就是说, 从买者手里转到卖者手里。流通手段转化为贮藏货币是因为流通过程在 第一阶段中断,或商品的转化形态退出了流通。支付手段进入流通,但 这是在商品已经退出流通之后。货币不再是过程的中介。它作为交换价 值的绝对存在,或作为一般商品,独立地结束这一过程。卖者把商品转 化为货币,是为了通过货币来满足某种需要,货币贮藏者把商品转化为 货币,是为了以货币形式保存商品,欠债的买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则 是为了能够支付。如果他不支付,他的财产就会被强制拍卖。因此,现 在由于流通过程本身的关系所产生的一种社会必要性,商品的价值形态 即货币就成了卖的目的本身。” (马克思, p. 124)
- Go to annotation “在流通手段的流通中,卖者和买者的联系不仅仅被表 现出来,而且这种联系本身只是在货币流通中产生,并且是与货币流通 一同产生的。相反地,支付手段的运动则表现了一种在这种运动之前已 经现成地存在的社会联系。” (马克思, p. 124)
- Go to annotation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包含着一个直接的矛盾。在各种支付互相 抵消时,货币就只是在观念上执行计算货币或价值尺度的职能而在必须 进行实际支付时,货币又不是充当流通手段,不是充当物质变换的仅仅 转瞬即逝的中介形式,而是充当社会劳动的单个化身,充当交换价值的 独立存在,充当绝对商品。这种矛盾在生产危机和商业危机中称为货币 危机(58)的那一时刻暴露得特别明显” (马克思, p. 125)
- Go to annotation “信用货币是直接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的。由出售商品 得到的债券本身又因债权的转移而流通。另一方面,随着信用事业的扩 大,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也在扩大。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取得了它 特有的各种存在形式,并以这些形式占据了大规模交易的领域,而金银 铸币则主要被挤到小额贸易的领域中去” (马克思, p. 126)
- Go to annotation “另一方面,在亚洲,地租的实物形式 (它同时又是国税的主要因素)是建立在像自然关系那样一成不变地再 生产出来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的,这种支付形式反过来又维护着这种古 老的生产形式。这种支付形式是土耳其帝国自身得以维持的秘密之一。” (马克思, p. 126)
- Go to annotation “由于充当支付手段的货币的发展,就必须积累货币,以便到期偿还 债务。随着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作为独立的致富形式的货币贮藏消失 了,而作为支付手段准备金的形式的货币贮藏却增长了” (马克思, p. 126)
- 世界货币
- Go to annotation “只有在世界市场上,货 币才充分地作为这样一种商品执行职能,这种商品的自然形式同时就是 抽象人类劳动的直接的社会实现形式。货币的存在方式与货币的概念相 适合了。” (马克思, p. 127)
- Go to annotation “资产阶级生产发达的国家把大量集中在银行准备库内的贮藏货币, 限制在它执行各种特殊职能所必需的最低限度以内。(73)除了某些例 外,如果准备库内的货币贮藏大大超过平均水平,那就表明商品流通停 滞了,或者商品形态变化的流动中断了” (马克思, p. 127)
- a.货币贮藏
- 1.价值尺度
collapsed:: true
-
-
第二篇 货币转化为资本
collapsed:: true-
第四章 货币转化而为资本
- 1.资本的总公式
- G-W-G与W-G-W
collapsed:: true
- “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 为商品,为买而卖。但除这一形式外,我们还看到具有不同特点的另一 形式G—W—G,货币转化为商品,商品再转化为货币,为卖而买。在 运动中通过这后一种流通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资本,而且按它的使 命来说,已经是资本。” (马克思, p. 142) (pdf)
- “整个过程的结果,是货币和货币交换,G —G。假如我用100镑买进2000磅棉花,然后又把这2000磅棉花按110镑 卖出,结果我就是用100镑交换110镑,用货币交换货币” (马克思, p. 142) (pdf)
- “这两种循环都分成同样两个对立阶段:W—G(卖)和G—W 买)。在其中每一个阶段上,都是同样的两个物的要素即商品和货币互 相对立,都是扮演同样两种经济角色的两个人即买者和卖者互相对立。 这两个循环的每一个都是同样两个对立阶段的统一,这种统一在这两种 情形下都是通过三个契约当事人的登场而实现的:一个只是卖,一个只 是买,一个既买又卖。” (马克思, p. 143) (pdf)
- “因此,在W—G—W这个流 通中,货币的支出和货币的流回没有任何关系。相反,在G—W—G 中,货币的流回是由货币支出的性质本身决定的。没有这种流回,活动 就失败了,或者过程就中断而没有完成,因为它的第二阶段,即作为买 的补充和完成的卖没有实现。” (马克思, p. 144) (pdf)
- “例如,用100镑 买的棉花卖100镑+10镑,即110镑。因此,这个过程的完整形式是G— W—G′。其中的 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 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作剩余价值(surplus value)。 可见,原预付价值不仅在流通中保存下来,而且在流通中改变了自己的 价值量,加上了一个剩余价值,或者说增殖了。正是这种运动使价值转 化为资本。” (马克思, p. 145) (pdf)
- “不错,原预 付价值100镑和它在流通中所增殖的剩余价值10镑在一瞬间是有区别 的,但这个区别马上又消失了。过程终了时,不是100镑原价值在一 边,10镑剩余价值在另一边。得到的结果是一个110镑的价值。这个价 值具有和原先的100镑一样的适宜于开始价值增殖过程的形式。货币在 运动终结时又成为运动的开端。(5)因此,每一次为卖而买所完成的循环 的终结,自然成为新循环的开始。简单商品流通——为买而卖——是达 到流通以外的最终目的,占有使用价值,满足需要的手段。” (马克思, p. 145) (pdf)
- 资本的产生:“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 (马克思, p. 146) (pdf)
collapsed:: true
- “作为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货币占有者变成了资本家他这个 人,或不如说他的钱袋,是货币的出发点和复归点。这种流通的客观内 容——价值增殖——是他的主观目的;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 成为他的活动的惟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 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因此,决不能把使用价值看作资本家的直接目 的。(7)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 动” (马克思, p. 146) (pdf)
- “商品的价值在简单流通中所采取的独立形式,即货币形式,只是商 品交换的中介,运动一结束就消失。相反,在G—W—G流通中,商品 和货币这二者仅仅是价值本身的不同存在方式:货币是它的一般存在方 式,商品是它的特殊的也可以说只是化了装的存在方式。(12)价值不断 地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在这个运动中永不消失,这样就转化 为一个自动的主体” (马克思, p. 146) (pdf)
- “价值时而采取时而抛弃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同时又在这种变换中 一直保存自己和扩大自己;价值作为这一过程的扩张着的主体首先需要 一个独立的形式,把它自身的同一性确定下来。它只有在货币上才具有 这种形式。因此,货币是每个价值增殖过程的起点和终点。它以前是 100镑,现在是110镑,等等。但货币本身在这里只是价值的一种形式, 因为价值有两种形式。货币不采取商品形式,就不能成为资本” (马克思, p. 146) (pdf)
- “因此,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货币,从而 也就成了资本。它离开流通,又进入流通,在流通中保存自己,扩大自 己,扩大以后又从流通中返回来,并且不断重新开始同样的循环。(14)G —G′,生出货币的货币——money which begets money[159]——资本的最 初解释者重商主义者就是这样来描绘资本的。” (马克思, p. 147) (pdf)
- G-W-G与W-G-W
collapsed:: true
- 2.总公式的矛盾
collapsed:: true
- “一个有许多葡萄酒而没有谷物的人,同一个有许多谷物而没有葡 萄酒的人进行交易,在他们之间,价值50的小麦和价值50的葡萄酒相交 换了。这种交换不论对哪一方来说都不是交换价值的增多,因为每一方 通过这次行为得到的价值,是和他在交换以前握有的价值相等的。”(16) 事情不会由于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出现在商品之间,以及买和卖的行 为明显地分离开来而发生变化。(17)商品的价值在商品进入流通以前就 表现为商品价格,因此它是流通的前提,不是流通的结果。” (马克思, p. 149) (pdf)
- “那么,在这种流通中发生的,除了一种使用价值被另 一种使用价值代替以外,只是商品的形态变化,即商品的单纯形式变 换。同一价值,即同量的对象化社会劳动,在同一个商品占有者手里, 起初表现为他的商品的形态,然后是该商品转化成的货币的形态,最后 是由这一货币再转化成的商品的形态。这种形式变换并不包含价值量的 改变” (马克思, p. 149) (pdf)
- “因此,商品流通就它只引起商品价值的形式变换来 说,在现象纯粹地进行的情况下,就只引起等价物的交换。连根本不懂 什么是价值的庸俗经济学,每当它想依照自己的方式来纯粹地观察现象 的时候,也假定供求是一致的,就是说,假定供求的影响是完全不存在 的。因此,就使用价值来看,交换双方都能得到利益,但在交换价值 上,双方都不能得到利益不如说,在这里是:“在平等的地方,没有利 益可言。”(19)诚然,商品可以按照和自己的价值相偏离的价格出售,但 这种偏离是一种违反商品交换规律的现象。(20)商品交换就其纯粹形态 来说是等价物的交换,因此,不是增大价值的手段” (马克思, p. 149) (pdf)
- “实际上,整个 事情的结果是,全体商品占有者都高于商品价值10%互相出卖商品,这 与他们把商品按其价值出售完全一样。商品的这种名义上的普遍加价, 其结果就像例如用银代替金来计量商品价值一样。商品的货币名称即价 格上涨了,但商品间的价值比例仍然不变。” (马克思, p. 151) (pdf)
- “因此,剩余价值的形成,从而货币的转化为资本,既不能用卖者高 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来说明,也不能用买者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来说 明。(” (马克思, p. 151) (pdf)
- “可见,无论怎样颠来倒去,结果都是一样。如果是等价物交换,不 产生剩余价值;如果是非等价物交换,也不产生剩余价值。(32)流通或 商品交换不创造价值” (马克思, p. 152) (pdf)
- “在流通以外,商品占有者只同他自己的商 品发生关系。就商品的价值来说,这种关系只是:他的商品包含着他自 己的、按一定社会规律计量的劳动量。这个劳动量表现为他的商品的价 值量,而因为价值量表现为计算货币,所以这个劳动量就表现为一个价 格,例如10镑。” (马克思, p. 154) (pdf)
- 3.劳动力的买和卖
- 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
collapsed:: true
- 精彩! “要转化为资本的货币的价值变化,不可能发生在这个货币本身上, 因为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只是实现它所购买或所支付的商品 的价格,而它如果停滞在自己原来的形式上,它就凝固为价值量不变的 化石了。(40)同样,在流通的第二个行为即商品的再度出卖上,也不可 能发生这种变化,因为这一行为只是使商品从自然形式再转化为货币形 式。因此,这种变化必定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 (马克思, p. 154) (pdf)
- “要从商品的消费中取得价值,我们的货币占 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 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样 一种独特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 (马克思, p. 155) (pdf)
- 劳动力或劳动能力
collapsed:: true
- “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 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马克思, p. 155) (pdf)
- “商品交换本身除了包含由它自己的性质所产生的从属关系 以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从属关系。在这种前提下,劳动力只有而且只是 因为被它自己的占有者即有劳动力的人当作商品出售或出卖,才能作为 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劳动力占有者要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他就必须 能够支配它,从而必须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 者” (马克思, p. 155) (pdf)
- “货币占有者要在市场上找到作为商品的劳动力,第二个基本条件就 是:劳动力占有者没有可能出卖有自己的劳动对象化在其中的商品,而 不得不把只存在于他的活的身体中的劳动力本身当作商品出卖。” (马克思, p. 155) (pdf)
- 历史必然性
collapsed:: true
- “可见,货币占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 自由的工人。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 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 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 的东西。” (马克思, p. 156) (pdf)
- “为什么这个自由工人在流通领域中同货币占有者相遇,对这个问题 货币占有者不感兴趣。他把劳动市场看作是商品市场的一个特殊部门。 我们目前对这个问题也不感兴趣。货币占有者是在实践上把握着这个事 实,我们则是在理论上把握着这个事实。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自然界 不是一方面造成货币占有者或商品占有者,而另一方面造成只是自己劳 动力的占有者。这种关系既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历史时期 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本身显然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 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 (马克思, p. 156) (pdf)
- “即使绝大多数产品直接用来 满足生产者自己的需要,没有转化为商品,从而社会生产过程按其广度 和深度来说还远没有为交换价值所控制,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也能够产 生。产品要表现为商品,需要社会内部的分工发展到这样的程度:在直 接的物物交换中开始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离已经完成。但是,这 样的发展阶段是历史上完全不同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 (马克思, p. 156) (pdf)
- “资本则不然。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 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 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 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 代” (马克思, p. 157) (pdf)
- 劳动力的价值
collapsed:: true
- “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 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就劳动力代表价值来说,它本 身只代表在它身上对象化的一定量的社会平均劳动。劳动力只是作为活 的个人的能力而存在。因此,劳动力的生产要以活的个人的存在为前 提。假设个人已经存在,劳动力的生产就是这个个人本身的再生产或维 持。活的个人要维持自己,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因此,生产劳动 力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可以归结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必要的劳动时 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 的价值。” (马克思, p. 157) (pdf)
- “死亡而退出市场的劳 动力,至少要不断由同样数目的新劳动力来补充。因此,生产劳动力所 必要的生活资料的总和,包括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 (马克思, p. 157) (pdf)
- “假定平均每天所需要的这个商品量包 含6小时社会劳动,那么每天对象化在劳动力中的就是半天的社会平均 劳动,或者说,每天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是半个工作日。每天生产劳动 力所需要的这个劳动量,构成劳动力的日价值,或每天再生产出的劳动 力的价值。假定半天的社会平均劳动又表现为3先令或塔勒的金量,那 么1塔勒就是相当于劳动力日价值的价格。如果劳动力占有者按每天1塔 勒出卖劳动力,劳动力的出售价格就等于劳动力的价值,而且根据我们 的假定,一心要把自己的塔勒转化为资本的货币占有者是支付这个价值 的。” (马克思, p. 158) (pdf)
- “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 它的价值在它进入流通以前就已确定,因为在劳动力的生产上已经耗费 了一定量的社会劳动,但它的使用价值只是在以后的力的表现中才实 现。因此,力的让渡和力的实际表现即力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在时间 上是互相分开的。” (马克思, p. 159) (pdf)
- 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
collapsed:: true
- 1.资本的总公式
-
-
第三篇 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
第五章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
- 1.劳动过程
- 劳动力
collapsed:: true
- “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劳动力的买者消费劳动力,就是叫劳 动力的卖者劳动。劳动力的卖者也就由此在现实上成为发挥作用的劳动 力,成为工人,而在此以前,他只不过在可能性上是工人。为了把自己 的劳动表现在商品中,他必须首先把它表现在使用价值中,表现在能满 足某种需要的物中。因此,资本家要工人制造的是某种特殊的使用价 值,是一定的物品。虽然使用价值或财物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 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的,但是这并不改变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所 以,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每一种特定的社会的形式来加以考察” (马克思, p. 168) (pdf)
-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 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 物质相对立” (马克思, p. 168) (pdf)
- “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 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 自然中蕴藏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 (马克思, p. 168) (pdf)
- “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 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 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 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 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但是这种服从不是孤立的行为。除了从事 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 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而且,劳动的内容及其方式和方法越是不能吸引 劳动者,劳动者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 就越需要这种意志。” (马克思, p. 168) (pdf)
- 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有目的的活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collapsed:: true
- “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 动资料。” (马克思, p. 169) (pdf)
- 原料 “相反,已经被以前的劳动可以说滤 过的劳动对象,我们称为原料。例如,已经开采出来正在洗的矿石。一 切原料都是劳动对象,但并非任何劳动对象都是原料。劳动对象只有在 它已经通过劳动而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才是原料。” (马克思, p. 169) (pdf)
- 劳动资料
collapsed:: true
- “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 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 和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 用于其他的物。(2)劳动者直接掌握的东西,不是劳动对象,而是劳动资 料(这里不谈采集果实之类的现成的生活资料,在这种场合,劳动者身 体的器官是惟一的劳动资料)。这样,自然物本身就成为他的活动的器 官,他把这种器官加到他身体的器官上,不顾圣经的训诫,延长了他的 自然的肢体。[169]土地是他的原始的食物仓,也是他的原始的劳动资料 库。” (马克思, p. 169) (pdf)
- “劳动资料的使用和 创造,虽然就其萌芽状态来说已为某几种动物所固有,但是这毕竟是人 类劳动过程独有的特征,所以富兰克林给人下的定义 是“atoolmakinganimal”[171],制造工具的动物。” (马克思, p. 169) (pdf)
- “广义地说,除了那些把劳动的作用传达到劳动对象、因而以这种或 那种方式充当活动的传导体的物以外,劳动过程的进行所需要的一切物 质条件也都算作劳动过程的资料。它们不直接加入劳动过程,但是没有 它们,劳动过程就不能进行,或者只能不完全地进行。土地本身又是这 类一般的劳动资料,因为它给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给他的劳动过程提 供活动场所。这类劳动资料中有的已经经过劳动的改造,例如厂房、运 河、道路等等。” (马克思, p. 170) (pdf)
- 劳动资料和原料的关系与转化
collapsed:: true
- “可见,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 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 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对象化 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 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劳动者纺纱,产 品就是纺成品。 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 资料和劳动对象二者表现为生产资料(7),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 动。(8)” (马克思, p. 170) (pdf)
- “当一个使用价值作为产品退出劳动过程的时候,另一些使用价值, 以前的劳动过程的产品,则作为生产资料进入劳动过程。同一个使用价 值,既是这种劳动的产品,又是那种劳动的生产资料。所以产品不仅是 劳动过程的结果,同时还是劳动过程的条件。” (马克思, p. 170) (pdf)
- “一种已经完成而可供消费的产品,能重新成为另一种产品的原料, 例如葡萄能成为葡萄酒的原料。或者,劳动使自己的产品具有只能再作 原料用的形式。这样的原料叫作半成品,也许叫作中间成品更合适些, 例如棉花、线、纱等等。这种最初的原料虽然本身已经是产品,但还需 要通过一系列不同的过程,在这些过程中,它不断改变形态,不断重新 作为原料起作用,直到最后的劳动过程把它当作完成的生活资料或完成 的劳动资料排出来。 可见,一个使用价值究竟表现为原料、劳动资料还是产品,完全取 决于它在劳动过程中所起的特定的作用,取决于它在劳动过程中所处的 地位,随着地位的改变,它的规定也就改变。” (马克思, p. 171) (pdf)
- “因此,如果说,现有的产品不仅是劳动过程的结果,而且是劳动过 程的存在条件,那么另一方面,它们投入劳动过程,从而与活劳动相接 触,则是使这些过去劳动的产品当作使用价值来保存和实现的惟一手 段。” (马克思, p. 172) (pdf)
- “劳动消费它自己的物质要素,即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把它们吞食 掉,因而是消费过程。这种生产消费与个人消费的区别在于:后者把产 品当作活的个人的生活资料来消费,而前者把产品当作劳动即活的个人 发挥作用的劳动力的生活资料来消费。因此,个人消费的产物是消费者 本身,生产消费的结果是与消费者不同的产品。 只要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本身已经是产品,劳动就是为创造产品而 消耗产品,或者说,是把产品当作产品的生产资料来使用。但是,正如 劳动过程最初只是发生在人和未经人的协助就已存在的土地之间一样, 现在在劳动过程中也仍然有这样的生产资料,它们是天然存在的,不是 自然物质和人类劳动的结合。” (马克思, p. 172) (pdf)
- 劳动过程,就它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来说,显示出两个特殊现象
collapsed:: true
- “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10)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 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 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 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因此,我们不必来叙述一个劳动者与其 他劳动者的关系。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这就够 了。” (马克思, p. 172) (pdf)
- “于是,我们的资 本家就着手消费他购买的商品,劳动力;就是说,让劳动力的承担者, 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消费生产资料。当然,劳动过程的一般性质并 不因为工人是为资本家劳动而不是为自己劳动就发生变化。” (马克思, p. 173) (pdf)
- “劳动过程,就它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来说,显示出两个特殊 现象。 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他的劳动属于资本家。资本家进行监 视,使劳动正常进行,使生产资料用得合乎目的,即原料不浪费劳动工 具受到爱惜,也就是使劳动工具的损坏只限于在劳动中它被使用时损耗 的必要程度。 其次,产品是资本家的所有物,而不是直接生产者工人的所有物。 资本家例如支付劳动力一天的价值。于是,在这一天内,劳动力就像出 租一天的任何其他商品(例如一匹马)一样,归资本家使用。商品由它 的买者使用;劳动力的占有者提供他的劳动,实际上只是提供他已卖出 的使用价值。从他进入资本家的工场时起,他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 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就属于资本家了。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就把劳 动本身当作活的酵母,并入同样属于他的各种形成产品的死的要素。” (马克思, p. 173) (pdf)
- 劳动力
collapsed:: true
- 2.价值增殖过程
- 1.劳动过程
-
第六章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
第七章剩余价值率
collapsed:: true- 1.劳动力的剥削程度
- 2.产品价值在产品相应部分上的表现
- 3.西尼耳的 “最后一小时 ”
- 4.剩余产品
-
第八章工作日
collapsed:: true- 1.工作日的界限
- 2.对剩余劳动的贪欲。工厂主和领主
- 3.在剥削上不受法律限制的英国工业部门
- 4.日工和夜工。换班制度
- 5.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 14世纪中叶至17世纪末叶关于延长工作日 的强制性法律
- 6.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对劳动时间的强制的法律限制。 18331864年英国的工厂立法
- 7.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英国工厂立法对其他国家的影响
-
第九章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
-